合作发展

烟台附院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合作协议

发布时间:2019-11-21作者:系统管理员编辑:发展规划处浏览次数:7

    11月19日上午,烟台附院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“暂予监外执行诊断工作合作协议”签约仪式在烟台附院成功举行。烟台附院院长王强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加松共同签署《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合作协议书》。双方一致表示,通过签署协议对于加强双方深入合作、推动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   签约仪式上,王强介绍了医院的发展历程,以及近几年在医院管理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引进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。他表示,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,标志着烟台附院与烟台中院合作进入了新阶段。烟台附院将充分发挥省属三甲医院在人才、技术、平台优势,高标准、严要求,确保双方合作事宜高质量完成。

    王加松对于烟台附院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,对于双方签署协议表示祝贺,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,深化合作,加强交流,共同为烟台市司法事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
    烟台附院,牟平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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