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规划处是对学校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进行研究、论证、编制,并进行协调、检查、指导和督办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 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,研究和组织起草学校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制订专项发展规划和学院发展规划。

2. 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重要工作的落实及专项发展规划、学院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、指导、评估和监督工作。

3.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,组织相关政策研究,负责学校重要事项、重大决策、重大改革方案的前期调研、论证和专家咨询工作。

4. 研究分析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院校发展动态,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。

5. 把握办学运行状态,编制动态数据表,统筹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。

6. 统筹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,构建完善学校办学治校与建设发展的改革框架设计。

7. 制定、修订大学章程,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。

8. 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。

9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